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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的病因、病机、分类等-杨凌伟中医诊所给您介绍

2024-05-06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3380

损伤的病因

伤病即人体在一定条件下,对外界损害因素作用的反应,这种反应通过人体内在的变化而反映出来。因此,导致伤病发生、发展的因素,它必须作用于人体,通过人体的反应,才有可能构成伤病。同时人体对于各种外界损害因素的反应,固然有它共同的规律,但由于人们所处环境、生理特点与病理因素的不同,这是产生了人体对外界损害因素反应的各种特殊性。

伤科疾病,根据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外在因素与内在因素方面。

一、外在因素

是指从外界作用于人体的伤病因素。如外力作用与邪毒感染。

1、外力作用 由于跌扑、坠堕、撞击、闪挫、扭捩、压扎、负重、刀刃、劳损等所引起的伤病,都与外力作用有关。根据外力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直接暴力、间接暴力、肌肉收缩和持续劳损等四种。直接暴力所致的损伤常发生于外力接触的部位,如挫伤、创伤等;间接暴力所致的损伤发生在远离外力接触的部位,如传达暴力、挫伤暴力引起的骨折脱位等;肌肉紧张收缩亦可造成损伤,如跌扑时股四头肌强烈收缩可引起髌骨骨折;此外,持续劳损作用还可引起腰椎峡部、跖骨等疲劳骨折或慢性筋肉劳损等。

2、外感六淫与邪毒感染 外感六淫诸邪或邪毒感染,均可导致筋肉、关节发生疾患。由于创伤、细菌感染、损伤积瘀、经脉受阻,亦可化热成毒,形成化脓性疾病。各种损伤可因风寒湿邪乘虚侵袭,气机不得宣通而出现反复发作性疼痛,或出现筋肉挛缩、松弛无力,致关节活动不利,肢体官能障碍等。

二、内在因素

是指从内部影响于人体的伤病因素。内在因素与伤科疾病的发生有密切关系。年龄、体质、局部解剖结构、病理因素等的不同,可影响到疾病有不同特点。如骨关节疾患可因轻微外力而引起病理性骨折、脱位,内分泌代谢障碍可使骨折愈合迟缓,某些骨肿瘤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等。

伤科疾病的发生,外在因素是主要的,不同的外在因素,可以引起不同的伤病。在不同的情况下,伤病的特点、种类、性质与程度也有所不同。例如,外力的大小、方式、时间、速度,物体的体积、重量、形状、哽度等,均可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如跌倒时臀部着地,外力作用虽同,但老年人易引起股骨颈骨折,青少年则较少发生;传导外力作用于某一骨骼时,通常是在骨骼的疏松组织与致密组织交界处或在活动与固定部位的交界处发生骨折。因此,必须正确理解内因与外因这一辩证关系,才能认识伤病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更好地掌握辩证施治和有效地预防损伤性疾病的发生。

损伤的病机

人体是由脏腑、经络、皮肉、筋骨、气血、精与津液等共同组成的一个统一的整体,其正常生命活动有赖于气血、筋骨、脏腑、经络等各部分之间的官能正常。若机体受到外在因素的作用或内在因素的影响而遭受损伤后,气血、筋骨、脏腑、经络之间的官能失调,一系列症状便随之产生。正如《在体类要》所说:“肢体损于外,则气血伤于内,营卫有所不贯,脏腑由之不和。”这就说明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所以,在整个诊治过程中,应从机体的整体观念出发,对气血、筋骨、经络、脏腑之间的生理、病理关系加以研究,从能认识伤病的本质和病理变化的因果关系。

骨关节损伤和疾病多由皮肉筋骨病损而引起经络阻塞,气血凝滞,导致脏腑的不和;亦可由脏腑不和引起经络、气血病变,导致皮肉筋骨病损。现按气血、筋骨、经络、脏腑等几个方面阐明其病机。

一、气血

气血的功能,外可充养皮肉筋骨,内可灌溉五脏六腑,温煦肢体,濡养全身,周流运行不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气为血帅,血为气母,气血相辅相成,互相依附,循环全身,周流不息。若气结则血凝,气虚则血脱,气迫则血走;反之,血凝则气滞,血虚则气虚,血脱则气亡。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气伤痛,形伤肿。”说明肿与痛是气血损伤的病理反应。《难经.第二十二难》指出:“气留而不行者,为气先病也,血壅而不濡者,为血后病也。”气无形,血有形。气为血帅,血随气行。气先伤及于血,或血先伤及于气。先痛而后肿为气伤形,先肿而后痛为形伤气。气血两伤,多肿痛并见。

《杂病源流犀烛》曰:“跌扑闪挫,卒然身受。由外及内,气血俱伤病也。”“忽然闪挫,必气为之震。震则激,激则壅,壅则气之周流一身者,忽因所壅而聚在一处……气凝在何处,则血亦凝在何处矣。”肢体损伤诸症,多伤及气血。伤气则气滞,伤血则血凝。气滞能使血凝,血凝能阻气行,以致病变而为血瘀。滞于肌表则为青紫肿痛,阻于营卫则郁而生热,积于胸胁则为痞满胀闷,结于脏腑则为徽瘕积聚。

《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曰:“跌打损伤之证,专从血论,须先辨或有瘀血停积,或为亡血过地。”“皮不破而内损者,多有瘀血;破肉伤困,每致亡血过多。”如蓄血可引起瘀血泛注,瘀血攻心(气血错乱,瘀迷心窍),亡血可引起血脱晕厥(气随血脱,血随其亡)。

《洞天奥旨》曰:“气血旺则外邪不能感,气血衰而内正不能拒。”气血的盛衰与伤病的发生、发展有一定关系,对伤病的过程、预后也有影响。气血充足者,抵抗力强,病程短,易恢复;气血虚弱者,抵抗力弱,病程长,恢复难。

由此可见,骨关节损伤和疾病的发生、发展,与气血的关系极其密切。

二、筋骨

筋可联络骨骼,维持肢体活动。骨有支持躯体、保护内脏的功能。《灵枢、经脉篇》曰:“骨为干(如木之干),……筋为刚(劲强关节)。”肢体的运动,虽赖于筋骨,但筋骨离不开气血的温煦。气血化生,濡养充足,筋骨功能才可健运。而且筋骨又是肝肾的外合,肝血充盈则筋得所养,肾髓充则骨骼劲强。肝肾精气的盛衰,关系到筋骨的成长与衰退。

筋骨损伤和疾病可累及气血。尿损骨能伤筋,伤筋亦可损骨,伤筋损骨还可累及肝肾的精气,肝肾精气充盛的人,筋骨盛长,筋骨损伤后修复较快;肝肾精气衰的人,筋骨衰弱,筋骨损伤后修复迟缓。筋骨损伤之后,如果肝肾得到调养,就能促进损伤筋骨的修复。

《灵枢.邪客》曰:“肺心有邪,其气留于两肘;肝有邪,其气留于两腋;脾有邪,其气留于两脾;肾有邪,其气留于两国。凡此八虚者,皆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邪气恶血固不得住留则伤筋络骨节。”人体四肢肘、腋、脾、国是气血循行的重要部位,若脏腑受邪,可波及关节。此所谓“八虚”者,亦即表明筋骨关节伤病与脏腑气血病变存在着内外、表里关系。

《素问.上古天真论篇》曰:“……肝气衰,筋不能动。”《灵枢.经脉篇》曰:“脉弗荣则筋急。”肝藏血、主筋,肝血充盈,有利于筋的正常活动;肝血不足,筋的功能就会发生异常。四肢关节的屈伸运动于肝有一定关系,而肝的病变,又可出现筋挛拘急等症状。

《素问.痿论篇》曰:“……肾主身之骨髓,……肾气热,则腰脊不举,骨枯而髓减,发为骨痿。”《灵枢.海论篇》曰:“脑为髓之海,……髓海有余,则轻动多力,自过其度。髓海不足,则脑转耳鸣,胫竣眩冒,目无所见,懈怠安卧。”骨、髓与脑,属奇恒之府,与肾脏有密切关系。肾合骨、生髓、通脑,均同出于一源,即来源于先天的肾之精气,又为后天水谷精气所化生。所以,骨髓有滋生骨骼的作用,脑则有维持肢体灵活运动的功能。肾主骨、藏精、精生骨髓。骨髓、髓海充足,可促使肢体骨骼强壮有力;骨髓、髓海不足,则肢体骨骼萎弱,甚至废用。

由此可见,骨关节损伤和疾病的发生、发展、与筋骨关系极其密切。

三、经络

《灵枢.本脏》曰:“经脉者,所以行气血而营阴阳,濡筋骨,利关节者也。”指出了经络是运行气血的通路,它内联脏腑,外络肢体,沟通表里,贯穿上下,调节人体各部功能。因此,经络畅通,则气血调和,濡养周身,肢体健强,维持脏腑正常生理活动功能。若经络阻塞,则气血失调,濡养滞阻,肢体受损,而致脏腑不和,引起病变。

经络的病候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脏腑伤病可以累及经络;二是经络运行阻滞,影响循行所过组织器官的功能,出现相应部位的症状。

《杂病源流犀烛》曰:“损伤之患,必由外侵内,而经络脏腑并与俱伤”,“其治之之法,亦必于脏腑经络间求之。”例如胸部内伤,症见胸满气短,其痛则在胁肋。其病机就与经络有关,因胸为肺之分野,除肺经与心经外,肝经之脉由下而上布胁肋,胆经之脉由上而下循胸胁。因此,胸部内伤,除有心肺的症状外,还有经络循行部位的症状。

古人认为:“腰乃脉络经俞之大合。”《诸病源候论》曰:“劳伤之人,肾气虚损,而肾主腰脚,其经贯肾络脊,风邪乘虚卒入肾经,故卒然而患腰痛。”腰为肾之府,肾经、膀胱经和脊柱相联络,故这些经脉的病变可引起腰背、臀部及下肢放射性疼痛,于承扶、委中、承山、昆仑等穴位找到压痛点。

《难经》记载:“督脉者,起于下极之俞,并于脊里,上至风府,入属于脑。”且督脉总督周身之阳,手足三阳经与其交会,脊椎骨折脱位合并督脉损伤时,可出现肢体麻木不仁,活动失灵(功能丧失)。合并足太阳膀胱经损伤时,可出现泌尿系统功能障碍。合并手阳明大肠经损伤时,则出现大便功能障碍。

《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曰:“痈疽原是火毒生,经络阻隔气血凝。”可见骨病疮疡,由于外感邪毒,引起经络阻塞、气血凝滞而发病;若邪毒由表传里,还可波及脏腑。脏腑内的病变,若邪毒波及体表,也是通过经络而传导的。

由此可见,骨关节损伤和疾病的发生、发展与经络的关系亦极密切。

四、脏腑

脏腑是化生气血,通调经络,濡养皮肉筋骨,主持人体生命活动的主要器官。若脏腑不和,则经络阻塞,气血凝滞,皮肉筋骨失去濡养以致引起肢体病变。《素问.至真要大论》指出:“诸风掉眩,皆属于肝;诸寒收引,皆属于肾;诸气愤郁,皆属于肺;诸湿肿满,皆属于脾;诸病痒疮,皆属于心。”说明各种病变与脏腑病候息息相关,互为因果。骨关节损伤和疾病若出现头晕目眩,手足抽搐,肢体强直,关节拘挛等症,有时可以视为肝风引动的病候;形体畏寒,四肢不温,腰背冷痛,膝酸腿软等症,多属肾阳不足的病候;胸膈胀闷,胁肋疼痛,喘咳气逆,少气自汗等症,多为肺气郁滞的病候;身体疲乏,四肢沉重,肌肤浮肿,筋不柔和等,多为脾阳失运的病候;红肿结块,欣热疼痛,肉腐化脓,高热昏迷等症,多为心火热毒的病候。

《灵枢.邪气脏腑病形》曰:“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若有所大怒,气上而不下,积于胁下,则伤肝。有所击仆,若醉入房,汗出当风,则伤脾。有所用力举重,若入房过度,汗出浴水,则伤肾。”《外科正宗.杂疮毒门》曰:“从高坠堕而未经损破皮肉者,必有瘀血流注脏腑”。此外,朱丹溪曰:“凡损伤专主血论。肝主血,不论何经所伤,恶血必归于肝,流于胁,郁于腹而作胀痛”。所有这些论述,都说明损伤瘀血可反映于脏腑而引起病候。

《内经》认为:肾藏精、主骨,有促进骨骼生长发育和滋生骨髓、脑髓的作用。骨髓贮于骨腔,以养骨骼;脊髓上通于脑,以充养脑髓。肾精充足,则骨髓得养、脑髓充盈,人即精力充沛,耳聪目明,记忆力强,骨骼强健,行动轻捷,矫健有力。如肾精亏损、骨髓不育迟缓,囟门迟闭。脑髓失充则记忆力差,或见失眠,眩晕、耳鸣等病症。阐明了“肾主骨”的生理病理机制及骨髓充盈与否均取决于肾气盛衰。此外,心阳虚脱,可发生休克;肝血不荣,可引起筋痿;脾不统血,可致血证;肺肾阴虚,可以诱发骨劳。从而说明脏腑病候与骨关节病变关系密切,且互相影响。

由此可见,骨关节损伤和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脏腑的关系同样极为密切。

损伤的分类

损伤是人们最常见的疾患之一、损伤是因外来暴力作用于人体,而使之受伤的总称。它是由外界刺激突然作用于人体,引起组织器官在解剖或生理上的紊乱,且伴有局部及全身性反应。轻者妨碍日常工作与生活,重者威胁生命。所以,对各种损伤疾病的防治,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损伤的含意相当广泛。根据历代文献的记载,祖国医学对于损伤性疾病早有认识,并且有了合理的分类方法。如唐代《外台秘要》称“此病(损伤)有两种,一者外损,一者内伤。”这则论述十分明确,后世大多遵循此法,将损伤分为内伤与外伤两大类。

一、外伤

(一)伤皮肉

外来暴力作用于人体,都是由表及里,皮肉首当其冲,故皮肉最易受伤。临床上根据受伤部位皮肤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与否,可分为创伤与挫伤两种。

1、创伤 指暴力使皮肤破损而有创口流血,深部组织与体外环境发生接触者。皮肤完整则外邪不易侵入,伤处不致污染。《血证论.创血》指出:“人之所以卫外者,全赖卫气。”“卫气……外循肌肉,充于皮毛,如室之有壁,宅之有墙,外邪不得而入也。今既破其皮肉,是犹壁之有穴,墙之有窦,揖盗而招之入也”。因此,破皮的外伤(创伤)容易感染,所以,又称开放性损伤。

由于受伤方式及伤口深浅的不同,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1)擦伤 皮肤受到粗糙面擦过所致的浅层破损,伤面有擦痕及小出血点。

(2)裂伤 受钝力打击所致的皮肤及皮下组织裂开,伤口边缘不整齐。

(3)割伤 为锐利器具切割所致,创口较整齐,常呈直线状,深浅程度可不同,深部血管、神经、肌腱可被割断,出血较多。

(4)刺伤 为尖细物刺入软组织内,伤口不大,但一般较深,深部重要器官可以受到损伤,致伤物也可以折断于深部组织内。

(5)穿入伤 多为高速度的枪弹片所致,组织损伤面积一般较大,致伤物可留在体内,并将污物带入组织内。

(6)贯通伤 致伤情况与穿入伤相似,有出入两个伤口,也可将污物带入伤口内。

2、挫伤 系指皮肉受伤而不破皮者。伤处疼痛,肿胀或青紫,皮下瘀血,压痛显著。严重时可发生肌纤维破裂及深部血肿。但若暴力过大时,力的作用可由外及内,同时并发内部较重的损伤,但一般属于闭合性损伤。

除体表的筋肉组织损伤外,体腔内脏器损伤时,有可以分为开放性与闭合性,但体表伤口必须与体腔相通,始可称为开放性损伤。若体腔仍保持其完整性者,不论其体表有无创口,均称为闭合性损伤。

(二)伤筋

祖国医学认为,由于扭挫、刺割以及劳损等原因而使肌肉、筋膜、肌腱、韧带及软骨、周围神经损伤,均属于伤筋的范围。伤后出现关节屈伸不利和疼痛。医学文献上把伤筋分为筋断、筋走、筋弛、筋强、筋挛、筋翻、筋挫等数种。但在临床应用上。大致可归纳为筋断裂伤与筋不断裂伤两大类。

筋伤而未断裂者,在早期出现筋扭、筋粗、筋翻等;在后期则出现筋强、筋缩、筋萎、筋结等。狭义的伤筋相当于现代医学的扭捩伤,一般是指关节附近的韧带,因关节活动超过了其正常范围而引起的损伤,表现为韧带纤维的部分断裂,伴有小血管破裂出血,临床上有关节活动障碍、局部肿胀和皮肤青紫。肌肉或肌腱也可因外力过猛而使其纤维部分断裂。其它如肌腱、腱鞘、滑囊、滑膜等非化脓性炎症,亦属伤筋的范畴。

筋伤断裂者,一般是指韧带、肌腱以及周围神经的断裂和软骨的破裂等。治疗原则均以外伤科手术修补缝合为主。

(三)伤骨

由于暴力而使骨骼受损者称为伤骨。根据损伤程度,分为轻伤与重伤两种。

1、轻伤 系指骨骼受到轻微的损伤,没有断碎,又没有脱位,仅骨膜受到损伤,其它部分还是完整的。

2、重伤 系指骨或关节受到严重的损伤。根据受伤的部位不同,可分为骨折与关节脱位两种。

(1)骨折 古称折骨。系指由于外力作用或其它因素破坏了骨骼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者。根据受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骨碎、骨断、骨裂三种类型。

骨碎 指骨折伤后断裂成多块碎骨片者,临床上称为粉碎性骨折。

骨断 指骨折伤后断成二段或三段者,此型最多见。根据骨折断的形状,又有横形骨折、斜形骨折,或螺旋骨折之分。

骨裂 指骨折处仅有部分裂缝,即骨的连续性未全部碎断者,又称为裂纹骨折。骨骺分离亦属于骨折之一种。

除外伤性骨折外,骨折亦可发生在骨病的部位(如肿瘤、佝偻病、炎症等),外伤可仅仅是一种诱因,从种骨折称为病理性骨折。

(2)关节脱位 古称脱臼或脱骱。祖国医学认为,上下骨之相合处有臼有杵,脱臼是指受伤后使杵骨位置改变而脱离其窠臼者。所以凡关节因受暴力影响,使组成关节各骨之间的关节面失去正常位置,出现疼痛、畸形和功能丧失者,即称为关节脱位。

根据受伤后的脱位程度,可分为全脱位与半脱位两种类型。

全脱位 指组成关节的骨端关节面完全脱离者。

半脱位 指组成关节的骨端关节面仅部分脱离原位者。

根据其病因,又可分为损伤性脱位、习惯性脱位、先天性脱位与病理性脱位四种类型。

二、内伤

内伤是指人体气血、脏腑、经络损伤。古代医学文献称之为“内损”。临床上按其损伤的病理不同,可分为伤气、伤血、伤脏腑三个类型。

(一)伤气

伤气有气闭、气滞、气虚、气脱之分。气闭者多因骤然损伤而使气闭塞不通,以致不省人事。气滞则多因损伤而致气机不利,可有胸胁窜痛,呼吸牵掣作痛,心烦、气急、咳嗽等症状。气虚是全身或某一脏腑、器官、组织出现功能不足和衰退现象,多见于慢性损伤或严重损伤的恢复期,或体质虚弱和老年患者;常表现为疲倦乏力,呼吸气短,声音低微,自汗,脉细软弱无力等。气脱是气虚最严重的表现,常发生于开放性损伤失血过多的病人,证见伤后突然昏迷,或醒后又昏迷等。《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气伤痛,形伤肿。”此为区别伤血、伤气的主要依据。单纯的伤气,以疼痛走窜及胀满为特征。但是,内伤的临证上较多出现的是气血两伤,因为气与血在人体内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古人把气血的关系生动地比喻为“气为血帅”,故血随气而运行;.血为气守”,故气得之而宁静。又指出损伤后气结则血凝,气虚则血脱,气迫则血走。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是气先伤而后及于血;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是血先伤而后及于气,故临证较多见的气血两伤。

(二)伤血

按古代医学文献记载,对损伤诸证都比较重视对“伤血”的讨论。所以有“损伤一证,专从血论”之说。伤血又可分为瘀血与亡血两种类型。

1、瘀血 是伤后血逆妄行,血离经脉之外,滞留体内,而成为瘀血停止单纯的血瘀多见于损伤局部出血所致,如急性损伤、慢性劳损或陈伤。它以痛有定处、肿胀瘀斑为特征。

2、亡血 是伤后皮肉未破,而体内血逆妄行,伤血自诸窍溢出于体外,则称为亡血,或称人失血。

(三)伤脏腑

伤脏腑又称为伤内脏。凡因跌扑、坠堕、打击、或金刃等受到严重损伤时,多次伤及体内脏腑或骨折后断端内陷刺伤脏腑者,均属危急之症。

根据损伤发生的部位,可分为头部内伤、胸胁部内伤、腹部内伤三种。一般头部内伤较为严重,但尚需根据各部具体伤情正确判断。

还可以根据受伤的过程及外力作用的性质,分为急性损伤与慢性损伤(劳损)。

1、急性损伤 系指由于骤然而来的暴力所引起的损伤。急性损伤一般病情急重,应予以重视,及时检查处理。

2、慢性损伤(劳损) 是指由于劳逸失度或体位不正受积累性静力引起的损伤。此种损伤有时病因不明确,易为人们所忽略。劳损病例常有反复发作的特点,一般病程较长。

此外,还可以根据受伤时间长短,分为新伤与陈伤二种。

1、新伤 凡伤后时间未超过半个月者,无论伤情轻重,均属新伤。

2、陈伤 又称宿伤,俗称老伤。一般是指受伤时间超过半个月者。

还可以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轻伤与重伤两种。一般地说,在外伤中伤皮肉病情较轻,伤筋骨较重,而以筋断、骨折为最严重。在内伤中,伤气血病情较轻,伤脏腑较重,又以脏腑破裂出血为最严重。

总之,人是一个内外统一的整体,就外伤而言,皮肉受损,筋骨亦会累及;反之,伤筋损骨,皮肉必然同病。因经络为运行气血的通道,经络“内属于脏腑,外络于肢节”而且“五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血气”,因此无论是伤气血或伤脏腑,均可导致经络阻滞;反之经络损伤,亦必然引起气血、脏腑功能失调。同样,外伤与内伤也是密切相关的,临床辩证施治,都应该从整体出发,全面分析,才能取得较好的疗效,这是祖国医学中医伤科的特点之一。

杨凌伟中医诊所

晟晋堂是杨氏中医祖传堂号,医脉传承于明·御医杨继洲,著名医学家、针灸学家,撰有《针灸大成》一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清·康熙年间杨氏后人于山东省蓬莱府创立晟晋堂,族谱记载释义:晟:光明,如日中天,晋:亚日为月,取阴阳平衡之意,又因古晋国为杨姓氏发祥地,故取此堂号。当时杨氏家藏秘方、验方甚多,且药简效捷,杨氏后人又多性情淳朴、医德敦厚、医术高超因而晟晋堂在当地声名鹊起。清末杨氏后人几经战乱、洪灾等历史原因迁居至吉林扶余,虽未再开堂设馆但杨氏方药一直代代相传,常为民疗疾苦,广施医药,惠及民众。时至第二十二代嫡系传人杨凌伟才将晟晋堂注册为全国商标。并于2011年创立长春市晟晋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随后在长春市二道区开设晟晋堂杨凌伟中医馆。杨凌伟主任退役退体后,晟晋堂涉及领域及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但中医诊疗一直是核心业务,并把不断提高诊疗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放在重中之重。晟晋堂中医馆杨凌伟中医诊所也因此成为广受长春市民信赖和称赞的医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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